根据《喀什经济开发区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因财务岗排名第一的邓灵芝放弃入职,现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为努尔斯曼·赛朴拉,公示期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喀什徕宁经保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喀什徕宁经保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督电话17599668805,喀什徕宁经保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邮箱:1411194534@qq.com。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