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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白鸟湖医院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资格复审安排的公告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4-07-19 14:26:41

各位考生:

根据《自治区人民医院白鸟湖医院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公告》要求,目前已完成笔试、面试、试工、体检环节,现将体检后的资格复审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入闱体检环节的考生,7月22日-7月25日请携带相关材料到自治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行政楼二楼229室)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将所有复审材料的扫描件压缩打包,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邮箱(173480024@qq.com)。

复审材料如下:

(一)需提供原件的复审材料。

1.身份证;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单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证书;

3.医师执业证、资格证;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工作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二)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复审材料。

1.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2.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书,应届生提供规培考试通过证明和规培考试成绩截图并签字确认(包括技能考核成绩和理论考核成绩)。

二、联系及监督电话

此次招聘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人民医院全程监督。

自治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991-8560087

自治区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0991-8562626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