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从事市统计局专业科室辅助统计工作,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名: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及全局意识,热爱统计工作;
3.服从单位管理、年龄在18至35周岁,具有履行职责的素质和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4.具有经济类、统计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适当予以放宽),以林芝户籍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5年内曾在公开招聘中被认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审查、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林芝市统计局、“林芝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7月9日,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新区青年路2号林芝市
统计局办公楼1楼办公室。
3、咨询电话:0894-5821179, 18143858768。
(三)资格审查
由报名人员持报名简历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四)面试审核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试,过期未参与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用公示
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林芝市统计局、林芝发布”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六)签订劳动合同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经试用合格并愿意继续留岗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签订1次。
四、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间与试用期满后的工资薪酬待遇相同,按照林芝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3号)批复的531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所承担的五险费用)执行。
2. 辅助统计员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时制度,享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及《林芝市统计局干部职工请休假制度》执行休息、休假等福利待遇。享受产(陪护)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7月31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通过)执行。
3.辅助统计员可自愿申请纳入林芝市统计局工会成为会员,入会后按《西藏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在下拨的工会费用中辅助统计员享受相关工会福利。
4.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工作设备。
5.辅助统计员不占用单位编制,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所在市统计局负责。
6.辅助统计员食宿自行解决。
附件:↓↓↓
林芝市统计局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林芝市统计局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林芝市统计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