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共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5名。
(一)社区综合岗位(岗位代码01):3名,面向未就业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
(二)社区服务岗位(岗位代码02):2名,面向沙河镇或社区工作满6年以上且在岗人员招聘。
社区综合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进行笔试;社区服务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但最低不得低于1:2。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3.具有临泽县户籍或临泽生源,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因婚姻关系已经领取结婚证的,一方为临泽户籍或生源地的,另一方户籍在外地的,可以报考;
4.社区综合岗位: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9日以后至2006年7月18日以前出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社区服务岗位:在沙河镇或社区工作满6年以上,群众认可度高、工作成效较好且仍在岗人员,可适当突破年龄、学历条件限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被执行人名单的;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6.已通过公开招考被临泽县公安、环保、城市执法、民政、水务、统计等部门及事业单位聘用的协管和辅助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本次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与临泽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同时进行,一次考试、分别录取。同时报考临泽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临泽县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的人员,优先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取,已经录取为事业单位的人员自动取消专职社区工作者录取资格。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7月29日,共7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议各位报考人员到现场报名,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现场报名者可委托他人到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在临泽县人社局505室(广场巷1号)进行现场报名。
(1)《临泽县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对照填表说明填写相关信息);
(2)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蓝底),网络报名人员提交近期2寸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4)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复印首页和个人信息页);
(5)岗位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网络报名:未报临泽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的pdf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745676591@qq.com);同时报考临泽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的pdf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报考事业单位相应岗位的指定邮箱。发送邮件时,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填报信息不真实或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资格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7月30日,共8天。现场报名的,现场审核考生资料;网络报名的通过邮件或电话反馈资格初审情况。报名结束后,因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初审的,不予补报。
(二)报名费收取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0元。(同时报考临泽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的人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不再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规定标准进行缴费,2024年7月31日18:00前未缴费的,视其主动放弃报考资格,不予发放《笔试准考证》。
具体缴费流程: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www.gstyggzf.gov.cn/index_door/)(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非税缴款→输入缴款码(缴款码由县人社局反馈报考人员)→输入缴款人信息→验证码→按照提示选择缴费方式缴费→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自行打印票据)。也可登录“甘肃非税”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进行缴款,或在省内任一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缴款。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临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供考生查询。
社会工作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法律等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援助、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专业社会人才,以及社区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目前在社区工作的人员,在分数并列时可优先聘用。
(五)资格复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所要求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人员报名时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依次递补。
(六)体检
根据资格复审,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要求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临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新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办理入职手续,如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半年,如无工作经历的,见习期为一年。新招聘人员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者,由沙河镇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四、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1.专职社区工作者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薪酬待遇按照《张掖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张民发〔2023〕127号)规定执行。
2.专职社区工作者由沙河镇统一实施日常管理。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1.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并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936-5953385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0936-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