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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安保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公考hub     

金华市金东安保服务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派往金华市金东区区属国企。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3人。(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三、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填写《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会同相关材料扫描件(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工作从业经验和任职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等),扫描压缩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统一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日17:00;

报名邮箱:jhsjdcxsf@163.com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0579-82176896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采用线上审查的形式。通过应聘人员发送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六、体检与考察

(一)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三)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可视情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待遇

(一)根据相关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原标题:金华市金东安保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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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