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工作需要,根据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将交通安全劝导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加强管理发挥作用的通知》(涪区交安办[2021]2号)文件要求,结合《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协助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劝导工作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用。
二、招录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协助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岗位6名。其中齐曲村劝导站1名、葛亮村劝导站1名、广福村劝导站2名、花庙村劝导站1名、百兴村劝导站1名。
三、招录范围及条件
1.招用下列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我市户籍脱贫人口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等,同等条件下,在该村劝导站附近优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3.身体健康,有较强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手机录入APP操作熟练,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政府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联系人:高顺意,联系电话:13609461258。
3.报名资料:
(1)《涪陵区百胜镇政府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3)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4)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加页;
(5)属贫困家庭的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6)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4.资格审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次公布的公开招录对象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面试与考察
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开展面试和考察。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岗位匹配、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2.考察采取实地走访、开展面谈、查阅档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拟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程度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镇党委政府根据面试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与录用
由镇政府指定医院对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进行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合格的,经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录用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有隐瞒病史影响工作的,一经发现按相关程序予以辞退。
五、待遇及管理
公益性岗位实行合同制,合同期限为3年,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交通安全劝导员试用期为3个月,劝导员人员经费1600元/月,试用期满后政府按规定给予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镇政府负责对招录的劝导员的业务技能进行培训,建立考勤考核制度和退出机制,公益性岗位实行每月全勤制,节假日无休,每天上班不低于6小时,每月对劝导员出勤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配套相应资金进行奖惩。对于多次违反劳动纪律、在岗不作为的劝导员果断清理,及时补充有责任心的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人员上岗。
六、其他
本公告由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