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组织振兴、人才振兴,充实村常职干部力量,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梓潼县遴选村常职干部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遴选村常职干部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黎雅镇大元包村常职干部1名
二、遴选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黎雅镇户籍或常住人口(任职所在村户籍优先),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扎实,善于做群众工作;
3.年龄原则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大专及以上,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至高中,特别优秀的经过党委研究年龄可以放宽至40岁(1984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高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遴选对象:
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黑涉恶涉“村霸”的,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4.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不孝敬父母的,群众反映口碑差的;
7.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黎雅镇党建办公室(联系人:贾春梅,联系电话:15228772806)。
2.线上报名:
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档或扫描件传至指定邮箱:1085059121@qq.com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遴选村常职干部报名表》;
2.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2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本村(社区)出具关于本人的政治鉴定意见和户籍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资格审查。在报名时间内,镇纪委、镇党建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镇党委会会议研究后,作出同意报名或不同意报名的审查意见,面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之比不低于2:1。截止报名结束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该职位。
(四)考试方式。由镇党委采取面试量化打分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以镇党委通知为准。
(五)结果公示。遴选结果由镇党委按照考生得分,从高到低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空额依次递补。
(六)合同签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大元包村分别与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为期1年的试用合同,并由镇党委统一报备县委组织部。
(七)加强待遇保障。试用期内工资待遇参照其他常职干部待遇执行。试用期满,胜任岗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依法担任相应职务,相关待遇按照已有规定执行。
四、其他要求
(一)纪律监督。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遴选公平、公开、公正、合法、合规。
(二)评分计分。由镇党建办组织进行,镇考评组对考生进行面试,镇党建办、镇纪委对考试分数进行统计核算。
(三)人员回避。公开遴选中存在应该回避的情形,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后续办理。由镇党建办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并做好资料归档。
(五)其他事项。
1.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遴选资格。
3.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导致报考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严明遴选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5.考生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
6.本次公开遴选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相关部门检举举报。
本公告和各职位具体条件由镇党建办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16-5367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