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包头市东河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政府专职消防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1名,其中灭火救援岗位9名,消防驾驶员岗位2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包头市户籍或包头本地长期居住人员(本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长期居住证明);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5、灭火救援人员和消防驾驶员需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报名消防驾驶岗位的应具有B型驾驶证;
6、灭火救援人员和消防驾驶员: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退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参加2022年和2023年国家综合性救援队伍招聘最终未被录取人员、具有1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岗位的人员、持项目服务期满合格证书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持有驾驶证B本且有驾驶经验人员年龄放宽到42周岁。招聘涉及年龄计算时间以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18日(含当天);
7、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
注:灭火救援岗位和消防驾驶员岗位因工作岗位特殊,建议男性报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开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曾经吸食过毒品的;
3、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处罚及以上的;
4、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
5、有流氓偷盗、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8、家庭或本人有遗传性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9、其他不适合做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体能测试、面试--政治考察、体检、公示录取环节进行招聘。招聘由东河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文简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东河区政府网、“今日东河”微信公众号、“职享东河”微信公众号、“包头消防”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8月8日。
1.报名
网上报名人员将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号:100468119@qq.com。
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期间前往包头市东河区消防救援大队三楼305办公室(东河区吾悦广场西侧)进行报名。
如未按通知要求提供材料或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有误、失真、缺失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东河区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需粘贴一寸照片)和《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手写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首页+本人)原件及复印件或长期居住证明原件;
(4)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退伍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1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
(7)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打印);
(8)报名消防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B型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9)符合放宽年龄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核
收到报名材料后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同步进行资格审核。凡经审核发现资格不符的或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的证件材料有误、失真、缺失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职享东河”微信公众号发布进入体能测试及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根据紧缺急需情况,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比例。
(三)体能测试及面试
参加体能测试及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事宜,将在“职享东河”微信公众号发布。
1.体能测试
(1)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中的体能测试要求进行,体能测试前报名人员均需签订《报名人员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
(2)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进行体能测试。如未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将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3)体能测试总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人员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总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有关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电话通知。
3.总成绩
总成绩满分100分,按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治考察、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政治考察、体检范围。如果体能测试成绩依然相同,将组织进行体能测试加试。
(4)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政治考察、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待面试结束后一并在“职享东河”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政治考察、体检、公示录取
1.政治考察
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抽调东河区消防救援大队骨干力量组成政治考察小组,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名人员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报名人员应在考察开始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政治考察有关事项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另行通知。
2.体检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报名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入职培训3个月内组织开展体格检查复查工作,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裸眼视力未达到4.5以上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复查范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另行通知。
3.公示录取
(1)政治考察、体检环节全部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职享东河”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a.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b.在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形影响聘用的;
c.办理聘用手续前,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入职培训3个月内未通过体格检查复查的;
e.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四、工作待遇
(一)岗位性质和用工形式。政府专职消防员签定《劳动合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正式上岗前需接受为期3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期内,由东河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管理。
(二)工作时间。灭火救援人员和消防驾驶员实行消防站上2休1的工作制度,工作实行24小时驻勤制度。
(三)薪酬待遇。灭火救援岗位人员每月工资4771元,消防驾驶员岗位人员每月工资5300元,参照企业职工标准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经东河区消防救援大队考核合格后方可享受相应薪酬待遇。
(四)其他待遇。一经聘用,由东河区消防救援大队提供工作期间食宿和被装。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简章由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2-4161618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472-6180084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