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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来源:西吉县人民政府     2024-07-16 18:36:31

按照自治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署和要求,通过全区统一组织笔试,全市统一组织面试后,现将进入体检人员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体检时间:2024年7月22日上午和2024年7月23日上午分批进行

具体体检时间和指定体检医院将于体检前一日下午通过手机短信发送,请拟体检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短信信息畅通,更换手机号码的必须及时与西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室工作人员联系报备(0954-3013703)。拟体检人员自行掌握好体检时间。

体检要求: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事业单位相关行业对身体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三、体检前2日,请不要进食高脂肪和油腻的食物;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应保持空腹、憋尿,穿宽松衣物。

四、体检需持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以备核对体检人员。体检费用每人约440元,具体由体检承担机构按照标准核定,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带现金。

五、体检人员要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照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六、对于进入体检程序的怀孕考生,可以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也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可继续进行,如果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聘用。如果考察中没有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暂缓聘用,待考生孕期结束后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完成体检,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合格,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审批聘用。

七、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申请复检1次,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附件:2024年西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册

西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6日

附件:2024年西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