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7〕24号)精神,结合医疗卫生健康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乡镇卫生院拟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2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共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院校毕业生23名。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24年唐河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18周岁以上(2006年1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院校、学历专业条件
1、学历、专业条件:应往届普通高等全日制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中医骨伤、药学、中医康复技术等专业。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职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详见《2024年唐河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职位表》(附件1)。学籍符合国家规定。
2、招聘院校:南阳医专、新乡医学院等院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5、唐河县历年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但不按规定履约的人员;
6、已签订《河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人员、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我县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我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政府购岗”计划、特招医学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期未满人员;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通过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 7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一楼101室(广州路与福州路交叉口)
报名时需本人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后并网上采集信息: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2024年唐河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的考生需准备电子版个人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大小2M以下)、电子版的身份证图片、毕业证图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及相关证明材料图片。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2,达不到1:2的,该岗位核减或取消。对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另行通知相关报考人员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及缴费
唐河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进行报考者信息资料采集。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4年7月25日12:00之前,按照2024年唐河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流程(见附件3)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牢记报考信息采集密码(身份证和密码是报考者打印准考证的重要依据)。打印笔试准考证(A4版)时间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告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照岗位条件和报名材料,按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唐河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2024年应届毕业生,入职前进行相应的毕业证复审,未取得相应毕业证者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改卷。笔试主要内容为医疗卫生类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占总成绩的50%。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对成绩相同考生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个程序)。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后和服务期内要按要求完成履约,不得辞职、调动或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各项违约责任,五年内不得参加唐河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应聘者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未按时到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唐河县乡镇卫生院招聘
医学院校毕业生领导小组,县主要领导任组长,监察委、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公安局、卫健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唐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唐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兼任,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唐河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7-68989670 (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0377-68968069 (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