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国企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职数
1.浙江金华安邦护卫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人;
2.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下属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工作人员1人。
二、公开招聘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选聘范围
金华市范围内符合条件人员。
(二)企业领导人员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指示决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奋敬业。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年龄在38周岁以下。
(6)中共党员。
2.资格条件
(1)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较强的风险防控与市场判断能力,具有良好的决策水平。
(2)具备战略眼光和创新思维,能够为企业发展提供新的方向和机会。
(3)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担任县(市、区)机关部门或乡镇(街道)中层以上干部。具有公安或乡镇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企业财务人员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指示决定,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熟悉并自觉贯彻执行财经和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2.诚信守法,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勤勉尽责,具有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履职纪录。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4.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企业担任过主办会计,具有3年以上财务、审计等相关行业工作经验,熟悉《会计准则》、企业经营管理及相关财务法律知识,能熟练运用财务信息化软件。
(四)不受理报名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①受过刑事处罚的;②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④其他不宜报考的。
以上任职资格须以考试方式取得;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年龄均计算到2024年6月30日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素质量化评估、考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4日17:30。
2.报名地点。金华市国资委党建人事处(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615办公室,咨询电话:0579-83189870联系人:代女士
本次招聘报名接受网络报名,报名表和材料(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308226077@qq.com),并将附件名称和邮件主题改为:“姓名+应聘岗位+学历,考试前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到现场复核。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简历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成果)材料、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2)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2张。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退回。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由金华市国资委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后,符合应聘条件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不足5:1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量化评估
采用百分制,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综合素质量化评估,主要从学历、简历、工作业绩、取得荣誉和岗位适配度进行评价,量化评估低于80分的,不进入考试环节。若量化评估合格人数少于5人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试
采用百分制,分面试、笔试二个环节,先面试后笔试。面试重点测试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笔试。笔试重点考查应聘人员文字综合表达能力、专业水平和逻辑思维能力。
(五)考察
量化评估、面试和笔试三项成绩组成综合成绩,其中量化评估占10%权重;面试占45%权重;笔试占45%权重【综合成绩=量化评估分值*0.1+面试成绩*0.45+笔试成绩*0.45】。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环节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任职资格情况,并对德、能、勤、绩、廉做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和评价。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经市国资委党委讨论决定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应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为确保招聘质量,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空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薪酬待遇
1.浙江金华安邦护卫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薪酬待遇按市国资委有关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规定执行。
2.企业财务人员薪酬待遇按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薪酬制度规定执行。
五、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金华市国资委负责实施,市纪委、市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电话:82398237)。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国资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