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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0人的公告

来源:公考hub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灭火救援工作,全力打造适应“全灾种、大应急”建设需要的国家队和主力军,根据《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关于规范和加强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辽消安委〔2020〕18号),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担负基层消防救援站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现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有站长、副站长、班长、副班长、驾驶员、战斗员(包含人事专干)。

(二)招聘人数:20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求真务实;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7.个人综合素质过硬,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现实表现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8.身体和心理健康。

注: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之一者,不列入招聘范围: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受过党、政纪处分的,处分期未满的。

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曾在本市从事政府专职消防救援工作,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个人原因辞职的。

由于各种原因,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二)岗位条件

1.应聘站长岗位:

除需具备应聘人员基本条件1-8条外,还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服役期满的退役军人,且退役时军衔级别在上士(含)以上的;

(2)曾在消防救援队伍或消防部队工作5年以上的;应聘站长人员年龄适当放宽;

2.灭火救援岗位:

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在同等条件下,大学本科毕业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及体育院校毕业生(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年龄放宽至45周岁。

3.消防车驾驶员岗位:

年龄为20周岁以上至4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持有地方B2、A2、A1驾驶证,且驾驶准驾车型实际驾龄不得少于一年。

(2)在同等条件下,大学本科毕业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及体育院校毕业生(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驾龄在2年以上和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网站:“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ccxi.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2024年7月18日开始至2024年7月24日结束。如报名不满40人,报名时间可以进行延期。

相关证明材料明细如下:

1.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退役士兵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的扫描件。

2.学历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的扫描件。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的扫描件。

4.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的扫描件。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注: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现场考察政审参加现场考察政审人员需携带本人签字按手印的《2024年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原件、个人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考察政审主要了解报名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报名的身份信息、户籍、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进行复核,通过考察合格的报名人员,需到属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在体技能考核环节入场时提供(若未提供将视为放弃不可入场)。

体检由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检查和心理检测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聘。心理测试采用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不合格的不予招聘。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报名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试体能科目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单科满分100分,每个科目均需到达10分以上标准,体能测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体能合格的报名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按报名岗位分组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政府专职消防救援工作的认知、反应能力、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每名报名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ccx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可在公示期内向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消防救援大队反馈,大队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聘用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报名人员,我单位按照考试成绩排名、考察政审情况、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为2年(含2个月试用期),并统一组织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在培训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考评后不适合担任所聘岗位的予以淘汰并解除《劳动合同》。

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正式工资80%发放,(正式工资为525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

四、管理模式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队列条令》和省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进行准军事化管理,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在岗执勤,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消防救援大队定期对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考核,对严重违反管理规定和不胜任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予以辞退。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开始至2024年7月24日结束。考察政审、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体能测试、面试等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将在网上进行公告,并以电话告知,请报名人员注意电话接听。

七、应聘人员须知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名人员自报名之日起至招聘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人员本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招聘考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政审、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体能和技能测试、面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弃权。

本简章由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招聘报名咨询电话:0411-85283119

招聘报名监督电话:13591717655

原标题: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0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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