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以及《防城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上思县公安局决定2024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共计划聘用警务辅助人员16人,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公安工作;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应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18周岁以上即2006年7月16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7日之后出生);
6.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心健康;
8.户籍地在广西区内或常住地为上思县;
9.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曾经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现役军人;
10.在读普通高中(中专)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限、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4年7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原则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身份性质是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在人民警察带领下开展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待遇约为5000元(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将根据日常表现及工作年限等进行层级晋升,工资待遇随层级晋升增加。
2.按规定发放制式服装及工作证件,享有加入工会的权利。
3.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6日至8月2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上思县公安局办公大楼5楼509室(上思县思阳镇团结西路248号)
报名咨询电话:0770-8520631
报名请附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3.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上思县公安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
六、考试
(一)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
2024年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地点:
上思县体育中心(具体地点视工作安排而定)
3.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并当场签订体测承诺书;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4.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评规则,本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学历为研究生以上的考生体能测试三项中两项达标的,即视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的测试次数为1次。
体能测评达标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个环节。
(二)笔试
1.笔试资格条件
体能测评达标的报考人员均具有进入笔试环节的资格。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8月,地点:上思县公安局。(具体时间地点视工作安排而定)
3.笔试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面试
1.面试资格条件
体能测评达标的报考人员均具有进入面试环节的资格。
2.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8月,地点:上思县公安局。(具体时间地点视工作安排而定)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4.面试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成绩运用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如招聘期间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出现缺额或者新增员额,上思县公安局可按照考试成绩从符合缺额岗位应聘条件的报考人员中直接补录。
七、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情形的,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情况从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实施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上思县公安局组织进行。考察的流程和规定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相关规定执行。凡是因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体检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和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公示
上思县公安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上思警方”官方微信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职位空缺情况进行递补。
(二)聘用
1.对初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聘用后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和业务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违法违纪或不服从管理的,用人单位可以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实行动态化管理。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资待遇不以招聘简章工资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待遇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聘用资格。
3.人员管理。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表现优秀的可以考虑续聘。
九、从候录库中聘用警务辅助人员
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纳入上思县公安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结合上思县公安局其他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可将候录库人员聘用为上思县公安局其他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执行其他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待遇。进入候录库后的时效性和具体人员调配情况,由上思县公安局根据一定时期内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所需人员等情况决定。
十、其他事项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上思县监察委员会、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思县公安局将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视情记入本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