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2024年度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用人单位鱼峰分局,共计划招聘辅警5人,主要从事警犬饲养管理、训导及犬病防治工作。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
在招聘过程中,如招聘岗位人数出现变化,以招聘环节中的后续公告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年龄:本次招聘对象适合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7月17日之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8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具体要求见附件1。
5.身心健康,思想端正,无传染病和其他疾病特征,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交通违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银行、法院视为失信人,或有其他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单位管理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本局或其他单位在职在岗人员;
10.在校学生(函授在读生除外);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2022年7月以来从柳州市公安机关离职的;
13.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报名不收取费用。(一)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7月26日18:00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鱼峰分局二楼政秘科201办公室(柳州市鱼峰区蝴蝶山西路3号)现场报名需提交材料:(1)提交一份《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打印填写)。(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退役军人需提交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6)持有驾驶证者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开具)。2、邮箱报名邮箱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7月26日18:00截止,以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邮箱地址:yffj268@163.com邮箱报名需提交材料:(1)提交一份《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填写)。(2)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扫描件。(4)退役军人需提交退出现役证扫描件。(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JPG格式电子版。(6)持有驾驶证者提供驾驶证扫描件。(7)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开具)。(二)资格初审考生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考生在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即视为报名成功。(三)准考凭证报名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四、考试
我分局将通过“柳州鱼峰警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考生知识考试、体能测试及面试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知识考试
知识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复习范围(见附件3)。考试时间、地点将于7月下旬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柳州鱼峰警方”微信公众号。
(二)体能测试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试人选1∶4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的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知识考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知识考试人数达不到1∶4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见附件3),分别为男子组: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均达标方为体能测试合格,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7月下旬公布。
(三)面试
根据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2024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知识考试成绩、体能测试结果,按照考生所报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按体能测试合格考生的知识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划定参加面试人员范围,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7月下旬公布。
(四)考试成绩计算
1.考生考试成绩=知识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生考试成绩(含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等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如招聘期间辅警职位出现缺额或新增员额,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且符合该缺额职位应聘条件的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录。
五、体检、政审、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
(一)体检
原则上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体检依据《柳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6)。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7月下旬公布。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分局对其进行政治考察,各用人单位配合进行政治考察。
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政审合格的人员,经招聘单位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通过“柳州鱼峰警方”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暂定于7月下旬发布。
(四)签订聘用合同
对经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在试用期间及新入职当年度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岗位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
根据规定,考生应聘时为高中学历的,在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内须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后方可续聘。
聘用工作暂定于7月下旬进行。
六、薪酬待遇
(一)辅警试用期间月工资待遇为4181.61元,其中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个人绩效奖金(按年度发放)等部分。在试用期间及新入职当年度内辞职或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的人员,无绩效奖金。
(二)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柳州市公安机关辅警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事项
(一)我分局将通过“柳州鱼峰警方”微信公众号及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二)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保证提供的通讯号码正确,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身份证是参加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需要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四)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其本人诚信档案,今后不再予以应聘。
(五)凡被我分局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聘用及后续报考我分局岗位资格。
(六)考生报考我分局岗位期间,不得同时报考柳州市公安局其他用人单位的岗位,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七)最终解释权归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772-3892410
监督电话:0772-3892123、3892021(政治部),3892030(督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