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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公考hub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国动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国动办同意,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是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下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人防工程、国防科工相关业务技术咨询服务和业务培训工作;人防工程施工质量、维护管理、开发利用和平战转换等监督指导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开展人民防空、国防科工政策、规划的研究工作;“民参军”企业相关资质管理和国防科工公共服务平台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

技术管理工作

专业

技术类

1

从事国防科工平台技术管理服务工作。需战备值班24小时响应,适合男性。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范围:本科专业名称:0820航空航天类(包括特设专业)、0821兵器类、080201机械工程、080204机械电子工程;研究生专业名称: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6兵器科学与技术、0802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机械电子工程

面向全国

年龄35周岁以下,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

财务管理工作

专业

技术类

1

从事财务综合管理工作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范围:本科专业名称:120204财务管理、120203K会计学,研究生专业名称:120202企业管理(仅限财务管理方向),120201会计学

面向全国

年龄35周岁以下,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注:1.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2.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9月30日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3.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进行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7月30日9:00至8月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日9:00至8月5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8月6日9:00至8月6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9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29日9:00至8月31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公共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初定8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届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rfb.ningbo.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面试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持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须到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参加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而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381442

原标题: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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