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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劳务派遣项目招聘公告

来源: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024-07-18 08:55:21

根据工作需要,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以下简称吉高集团长春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收费站收费员岗位

1.长春东收费站3人;

2.远达大街收费站8人;

3.怀德收费站5人;

4.八屋收费站1人。

(二)养护工区清障维修队员岗位

1.空港养护工区清障维修队员4人;

2.永春养护工区清障维修队员2人。

(三)收费站工勤岗位

农安北收费站厨师1人。

二、资格条件

(一)收费岗位资格条件

1.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18-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非特殊体型,身体明显部位无纹身、疤痕,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3.具有正常履职的健康身体条件,能从事夜班工作(四班三倒制);

4.按照属地就近招聘、统筹分配的原则,要求具有长春分公司沿线城乡户口。

(二)养护岗位资格条件

1.年龄在20-5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2.需持B2及以上驾驶证,并具有相关驾驶经验;

3.能从事夜班工作,具有正常履职的健康身体条件。

(三)工勤岗位资格条件

1.年龄女45周岁及以下,男5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2.需符合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标准;

3.无传染疾病,具有正常履职的健康身体条件。

三、用工形式及薪酬

(一)用工形式

1.此次招聘的各岗位人员均为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6个月,缴纳五险;

2.工作期间提供住宿,交通费、伙食费(每月22元)自理。

(二)薪酬待遇

1.收费岗位工资标准

工资标准暂定为3000元/月,工资为应发工资,其中包含劳务派遣管理费、雇主责任险保险费用或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如集团有薪酬规定变动,按照集团薪酬标准执行。

2.养护岗位工资标准

清障维修队员工资标准暂定为3078-3454元/月,工资为应发工资,其中包含劳务派遣管理费、雇主责任险保险费用或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如集团有薪酬规定变动,按照集团薪酬标准执行。

3.工勤岗位工资标准

收费站厨师工资标准暂定为2800元/月,工资为应发工资,其中包含劳务派遣管理费、雇主责任险保险费用或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如集团有薪酬规定变动,按照集团薪酬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资格复查、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具体招聘时间视实际情况调整。

(一)网上报名及资料上传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5日,如岗位未招满,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期;

2.报名网址:http://zhaopin.jigaojituan.com:8118/signUp/214

3.网站报名后,再将吉高集团长春分公司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以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的电子版生成压缩包发送至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招聘邮箱(ccrenshi001@163.com),文件名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4.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5.收费员岗位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养护岗位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驾驶证;工勤岗位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并通过电话通知入围人员参加面试,不再另行通知未入围人员。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按照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录用人选。面试满分100分,若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四)体检及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复审,如出现体检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情况,不予录用,该岗位根据成绩按照流程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通过集团官网进行拟录用人员公示,同时在劳务派遣单位官网或公众号(蓝酷直聘)发布公示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此次招聘按照属地就近招聘、就近分配的原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取消应聘者的应聘报名、录用资格:

1.报名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2.伪造、涂改学历或者提供其他虚假材料的;

3.凡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

4.不能按照要求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者;

5.应予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不予招录;

(四)原高管局不同意划转人员及曾在吉高集团及所属企业工作,被开除、辞退、自动离职者不予招录;

(五)报名者对报名资格条件如有刻意隐瞒,将取消报名资格。如已与派遣公司劳动合同,将解除劳动合同,由报名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

(六)员工录用后5个工作日内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能提供者取消录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431-8616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