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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3人公告

来源:公考hub     

广州中医药大学是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广东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也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中医药高校。设有15个二级学院、18个科研机构和4所直属附属医院,还建有8所校政合作医院,以及适应学校各学科专业教学实践需要的3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和校外实践基地。

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和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其他条件,详见《广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6日上午9:00至2024年8月1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汇总制成电子压缩包发送至报名邮箱:rsk@gzucm.edu.cn,邮件主题为:“申报岗位+岗位代码+姓名”。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表中相片要求一寸免冠电子证件照);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从大中专学历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

5.报名岗位要求的工作或研究经历、个人专业水平和业绩的佐证材料;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7.其他能说明自己能力的各种获奖证书等。

(四)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3.报名时提交的佐证材料须真实、完整、准确、符合要求、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因提交附件无效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4.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应聘人员须于招聘公告规定的考生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我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通过审核。资格初审结果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中医药大学官网招聘信息栏(https://www.gzucm.edu.cn/zpzb/gkzp.htm)公布。通过资格初审和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全程密切留意该栏目的相关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校将对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告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

(一)第一部分采取试讲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科研水平、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第一部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二)第二部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为70分。第二部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第一部分×50%+第二部分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第二部分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第二部分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第二部分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第二部分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我校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州中医药大学官网招聘信息栏(https://www.gzucm.edu.cn/zpzb/gkzp.htm)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岗位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1.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和“以下”均包含本数。

2.关于年龄、处分期限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3.本公告关于成绩的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4.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56038(人力资源部)

监督投诉电话:020-39358762(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广州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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