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及工资待遇
本次共招聘2名编外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工资待遇、人数和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
3.具有诚信、自律、规范、敬业的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富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感,拥有团队合作精神和整体意识,大局观念强。
4.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用人单位安排,无违纪违法记录。
5.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规划组织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和计算机操作,有较好文字功底的优先。
(二)年龄、学历、专业条件:
1.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2.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编外专业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4日下午17:00止。每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3.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复印件。
(4)近期蓝底一寸电子照片。
(5)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
请报考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scjd6288030@boluo.gov.cn(邮件标题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并在工作日致电话0752-6288029确认。资格审查时须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核对。
(二)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地点: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752-6288029。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未能提供完整资料,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以及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对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按《准考证》中确定的时间、地点。
(三)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试题采用统一命制试题,考试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
2.笔试。由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日内在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择优选定面试人选,即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未超过该岗位招聘职数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公布考生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或电话通知。
4.经笔试、面试后,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人选。体检结果不适合从事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不予聘用,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政审、公示,拟定聘用人员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公示5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符合应聘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2.应聘人员放弃聘用的(在15天内未能配合聘用单位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其空缺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对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并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5.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联系电话:0752-6288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