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属公办学校:
根据《仓山区属公办学校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我局从区属学校年度教师招考计划中划出一定比例的编制,面向符合条件的区属学校编外合同教师开展专项招聘考试,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已在区属学校连续服务期满三年、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仍在岗的编外合同教师(2021年招聘批次)。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30名编内教师,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与岗位招聘计划达到3:1及以上的予以开考。否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至开考比例后开考。拟聘人选安排编外合同教师原聘任学校的相应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9:00-11:30,15:00-17:30。
2.报名地点:仓山区教育局接待室,地址:仓山区万春巷24号教育局一楼。
3.报名要求:考生本人随带身份证、劳务派遣合同(3年)、年度绩效考核表(3年)、学校出具的在岗及同意报考证明、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的教育综合成绩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报名时不进行岗位选择。未按时现场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考试办法
1.考试办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成绩按本年度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的教育综合成绩来计算;面试考核为回答专家提问,设3题,答题时间共15分钟,其中含考生思考准备时间。
2.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按1:1折算为综合成绩。笔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均采用100分制,面试及综合成绩合格线设置为60分。面试及综合成绩未合格的不予聘用。
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编内教师拟聘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仍同分,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排名为准。
五、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4年8月1日,考生应于上午8:00-8:30到达考场,8:30后停止入场。
2.面试地点:仓山区实验小学(仓山区先锋路10号)。
3.面试须知
(1)考生集中休息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后,考生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根据面试抽签号顺序进入面试教室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考生至主考室取回所有个人物品并离开考场。
(2)面试当天须穿着得体,不要穿戴有明显标识、特征的衣服和饰物。
(3)不得做自我介绍,不得泄露本人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原聘任学校、毕业学校及学历等。
(4)考生须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禁夹带、传递等违纪违规行为。面试全程录音录像,违反考场纪律的,取消考试资格。
4.成绩公示: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等通过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聘用要求
1.拟聘人选放弃拟聘资格的,其空额在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成绩进行递补。
2.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3.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办理入编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考取编制内岗位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聘任在专业见习期(专业初期)岗位。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或竞聘方案)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七、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仓山区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91-8332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