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浉河教育高质量发展,解决城区学校教师紧缺的问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从全区农村学校公开选调60名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
浉河区农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公开选调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有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
2、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在我区董家河镇、浉河港镇、吴家店镇、东双河镇、游河镇、谭家河乡、柳林乡、十三里桥乡、游河新区、李家寨镇所属的学校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在编在岗教师。借调到城区学校工作教师在所属农村学校工作满三年(含三年)准予报考,2021年秋季招聘入编教师视同服务满3年,2024年选调考试准予报考;
3、编制在乡镇公办学校、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等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当年见习期不定等次视为合格),由乡、镇中心学校提供证明;
5、体音美岗位限本专业;
6、选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浉河区2024年从农村选调部分教师到城区任教职位表》。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选调:
1、受纪律处分未满规定年限或正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2、因违反师德师风规定,被调查处理后尚未解除处分者。
三、公开选调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选调公示和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7月22日—7月30日在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ihe.gov.cn/)发布招聘公告。本次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和事项均通过该网站发布,请选调人员主动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8月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到所在中心校报名,报名免收报名费,逾期不再补报。各中心校于8月2日上午11:00前将核对无误的报名表、报名汇总表密封后报区教体局人事股。
2、报名时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填写《浉河区2024年从农村选调部分教师到城区任教报名表》一份(报名表在浉河区人民政府网下载,贴2张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报名。
3、报名人员按照选调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报名与参加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选调人数(所核减职位数额先在同一招聘单位内调剂,调整到报名人数最多的职位。),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报名人员须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取消报名资格。
5、本次选调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报名情况,8月5日由区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组、局党风行风办、人事股、教师教育股组成资格复审小组,对各中心学校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全面进入面试程序。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若需分组面试时,其面试成绩以加权平均方式计算的成绩为准。
2、领取面试通知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由所在中心学校通知后于2024年8月16日上午8:00至12:00和下午15:00至18:00持本人身份证到信阳市第九中学东校区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8月17日,面试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方式为试讲。试讲是在没有学生配合的情景下按教学环节试讲随机抽取的某节课的内容,并要求有板书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考场抽取试讲某节课的题签(题签由评委在考场内于开考前临时制作),准备3分钟,然后试讲10分钟。试讲结束,由评委当场评分、核分,当场公布成绩。
5、试讲内容。试讲内容为与考生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浉河区初中、小学现用教材。试讲教材由派驻教体局纪检组工作人员在一定范围内随机抽取。(试讲内容见附件3)
6、试讲课题。试讲课题为在开考前面试评委依据以上公布的教材将每一章、节或单元名称制成题签,由上午(下午)同一学科第一位面试考生在考场随机抽取,即为本学科上午(下午)所有考生的试讲课题。同一岗位同一时间上午(下午)考生的试讲课题相同。考生试讲所用教材由考场提供。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各科拟考察选调教师。
在考察中,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选调公示和录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调教师,拟选调教师名单在浉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当事人三年内不得报考城区学校选调考试,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同时给予乡(镇)中心校负责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公示期间被取消选调资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录用。
公示期满,按照所报岗位上岗。如不按照所报岗位按时上岗的,应回到原乡镇学校原岗位,且三年内不得报考选调进城考试。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选调纪律
本次选调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选调教师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区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浉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ihe.gov.cn)为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公开选调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设立咨询电话:
0376—6618151(浉河区教体局人事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