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秀洲区司法局因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嘉兴市行政区域内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
2024年秀洲区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三)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7月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9年7月以后出生),具有机关在职在编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口头表达、组织协调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须经现所在单位同意;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或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选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转任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嘉兴人才人力网(http://www.jxrc.cn)或“看秀洲”、“秀娃普法”微信公众号查看公告并下载表格。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方式统一发送至jxxzqsfj@163.com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2024秀洲司法公开选调】+姓名+岗位。本次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其他形式报名。
3.报名材料:①《嘉兴市秀洲区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扫描件;②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③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④学历、学位证书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需原件扫描件;⑤近两年工作总结;⑥其他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相关报名材料需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以备审查。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嘉兴市秀洲区司法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选调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经审查合格的,准予报考。通过资格审核的,由秀洲区司法局办公室电话通知考试的形式、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选调计划人数的3倍。岗位报名低于3人的,该职位予以核减或取消。
(三)考试形式
1.笔试。考试的形式为笔试+面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和面试。选调单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调资格。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权重合成总成绩。
笔试、面试由嘉兴市秀洲区司法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及《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要求进行,由嘉兴市秀洲区司法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选调岗位匹配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对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取消选调资格。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公示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考察、体检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公示和选调
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提交局党委研究,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不唯分取人。对拟选调人选在“嘉兴人力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是否递补由局党委讨论研究决定。
五、监督与联系
1.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嘉兴市秀洲区司法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秀洲区司法局具体解释。
联系电话:0573-82720130,监督电话:0573-82721930(区委组织部)、0573-82722712(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