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干部队伍力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宜宾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岗位
本次选调名额共3名,具体岗位详见《宜宾三江新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宜宾市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考条件和资格
1.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近1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3)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和我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其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机关服务未满五周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单位服务未满五周年。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10:00至7月26日18:00。本次选调不收费。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215(宽)×300(高),大小在3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应下载并使用照片处理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操作,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网络报名信息,并上传《宜宾三江新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个人简历部分请将1年及以上县(区)及以上党委办公室系统、政府办公室系统、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或宣传部门实际工作经历加黑加粗)。
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查(下同),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选调单位咨询。2024年7月26日17:00网络报名截止后,若报考人员的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均不能进行修改或重新上传,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4.打印准考证。网上审查成功的考生,在2024年8月6日至8月9日24:00前自行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开考比例
选调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具体详见《岗位表》)。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由宜宾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调减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1科,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理论、政策水平、党纪法规、逻辑推理、公文写作、时政要闻等方面知识的掌握能力。缺考笔试科目或者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选调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若未达到1:3比例的,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者全部进入面试,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2.《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领取面试通知单。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由选调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综合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情况,经综合分析研判后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不唯分取人。
在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选调单位根据空缺名额,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
根据综合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体检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选调单位根据空缺名额,根据综合考察情况依次等额递补。
(八)试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选调单位在《岗位表》备注栏明确的试用事项开展顶岗试用。因人岗不相适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选调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九)公示
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拟选调具体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因公示期间或公示后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调动、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因调动期间现工作单位不能完善相关手续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纪律要求
本次选调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1-2108053。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宜宾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负责解释(0831-2108053)。选调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宜宾三江新区干部廉洁教育中心负责解释(0831-210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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