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富民县发展和改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工作安排,无违纪违法行为;
2.有良好的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遵规守纪、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条件
性别:女,年龄50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其他不适合从事招聘工作的情形。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7月31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富民县发展和改革局(永定街88号);
(四)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册及满足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工资待遇:工资待遇面谈。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办公室电话:68811980
本公告由富民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