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内蒙古大学后勤保障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不良记录;
3.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5.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国(境)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内蒙古大学后勤保障处2024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发送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及报名材料至邮箱nmgdxhqbzc@126.com;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0日—7月24日;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信息表,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扫描件(或照片),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4.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后,后勤保障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资格。
(三)考试方式
面试
1.由后勤保障处组织实施,根据报考岗位需求及特点开展,面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实操能力、个人综合素质等。
2.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3.应聘人员面试时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大学后勤保障处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内蒙古大学校医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顺延综合排名第二的人员进入体检,以此类推。
2.考察。后勤保障处成立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后勤保障处党总支研究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后勤保障处网站公示7天。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及管理
按照相关规定,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内蒙古大后勤保障处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缴纳五险一金(公积金聘用满1年即可缴纳),工资待遇按照内蒙古大学后勤保障处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本公告内容内蒙古大学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王老师,0471-4992589;
王老师,常老师,0471-4992202,0471-4994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