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实行南昌大学口腔医学院、南昌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江西省口腔医院、江西省口腔病研究所四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培训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医院位于江西省省会南昌,现有红谷滩院区及东湖院区两个院区,总建筑面积66000余平方米,设立了世贸路门诊部等多个门诊部。
全院在职职工500余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40余人;硕士及以上超过230人;副高以上技术人员超过100人,拥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称号30余人(次)。
一、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1 |
口腔正畸科 医师岗 |
专技岗 |
1 |
口腔医学专业(1003、1052),口腔正畸方向;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2 |
口腔颌面影像科技师岗 |
专技岗 |
2 |
医学影像技术(101003)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3 |
口腔病理科 技师岗 |
专技岗 |
1 |
医学检验技术(101001)专业;大专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4 |
住院部 护士岗 |
专技岗 |
25 |
护理学(101101);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同时具有普通高中毕业证;年龄25周岁以下,具有两年(含)以上三甲综合性医院住院部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净身高158cm及以上。 |
5 |
党委宣传部 科员岗 |
管理岗 |
1 |
法学(03)、中国语言文学(0501)、新闻传播学(0503)、管理学(12)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年龄30周岁以下。 |
合计 |
30人 |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问题。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用之前已经取得的学历报名);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本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年龄28周岁以下”是指1995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年龄25周岁以下”是指199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3.涉及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4.本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同,硕士研究生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
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复审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
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6.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7.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8.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特殊学制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9.报考医师、护理岗位的考生需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11月30日前取得资格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扫码报名(二维码见下)
五、聘用、待遇
(一)聘用。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二)待遇。硕士研究生录用后按照医院人事代理待遇聘用,本科及以下人员按照合同制人员聘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1-86363795
联系人:黄老师、周老师、席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