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简章》中“考试结束后,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可在岗位有效期内,发布剩余招聘计划及岗位公告”的说明,经研究决定,对招聘人员空缺岗位进行再次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招聘范围
招聘计划、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4年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网址:https://wjw.yantai.gov.cn/art/2024/4/3/art_5701_2902623.html。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应聘人员均须于2024年4月3日以前取得。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附件1、附件2中的咨询电话。应聘人员报名时,需下载填写《2024年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第二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空缺岗位再次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ytwsjkzyxy@163.com,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姓名+学历”(“应聘岗位”要按照《岗位需求表》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网上报名未发送《报名表》而以其它形式材料报名的均无效。邮件发送后两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联系电话:0535-7210176)确认报名邮件是否已查收。《报名表》照片须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并保证清晰可辨。网上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17时。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结束后,先面试后笔试岗位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招聘网站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并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一般要形成有效竞争。
除先面试后笔试岗位外,可在现场资格审查期间直接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另行通知。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考务费。
(二)网上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通过电子邮箱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表》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通知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4年8月1日17时前向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联系电话:0535-7210176)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应密切关注电子邮箱,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主要包括:
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5)。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有工作单位,但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可提供人事档案存放机构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也可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无业人员需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如“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学)”,“康复治疗技术学”即为该岗位的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同一学历证书上如果没有同时注明岗位要求的专业和专业研究方向,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采用附件6式样)。另外,岗位虽对专业研究方向没有要求,但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主张自己有专业研究方向的,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海归留学人员须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5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直接面试岗位需在面试结束后第五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先面试后笔试岗位需在笔试结束后第五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负责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教师B岗位等2个岗位为先面试后笔试岗位(详见附件2岗位需求表)。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公布后,从60分以上人员中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因放弃、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递补。
2.面试。
面试方式为试讲。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
(2)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60分以上人员根据面试得分排名,按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笔试环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3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因放弃、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笔试人员空缺,不递补。
3.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于笔试结束后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4.合成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其余岗位的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如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采用试讲、专业测试、情节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另行发布。
未设置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将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三、考察与体检
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负责组织考察、体检。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由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负担。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及时了解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简章由烟台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5-7210176
监督电话:0535-6896151,以上咨询电话的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招聘报名、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https://wjw.yanta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