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开平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唐山市开平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招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详尽写明,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由第三方负责实施)、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人数、岗位、条件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开平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凡涉及到年龄、资格证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发布公告报名首日(2024年7月29日)。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7月29日至2006年7月28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7月29日至2006年7月28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6.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7.经开平区人社局认证正在开平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的人事代理、劳动代理和劳务派遣人员、经开平区委社工部认证的社区工作者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学历放宽到专科,不限学位。
8.具体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2、2023、2024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2、2023、2024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专项招聘对象:“三支一扶”是指服务于我区的2017年及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中的支教人员。
3.专项招聘对象:“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退伍安置地在开平区的以下两类人员:一是2023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服役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并于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5.招聘公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通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6.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发布公告报名首日2024年7月29日前取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22日通过“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微信公众号“唐山市开平区人才交流中心”发布招聘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https://gongkaizhaokao.tsrcw.com)”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844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9:00至8月2日17:00
交费时间:2024年7月29日9:00至8月3日17:00
(四)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信息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按照系统首页的报名流程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根据系统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因未按要求上传照片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前务必仔细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需根据审核意见,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内重新提交报名信息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等重要时间信息,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交费。“统一招聘”岗位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
8.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考生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考;“三支一扶”“大学生退役士兵”的专项招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
五、考试内容和流程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内容
笔试为分类考试,笔试专业类别分为教育类和综合类。
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每类分两个科目,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自2024年8月5日9:00起登录“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https://gongkaizhaokao.tsrcw.com)”打印《笔试准考证》。
1.笔试时间:2024年8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牢记: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2.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于8月10日登录“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https://gongkaizhaokao.tsrcw.com)”查询。
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对资格复审人员比例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开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层大厅(开平区新苑路61号)。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由开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身份证明和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经开平区人社局认证正在开平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的人事代理、劳动代理和劳务派遣人员、经开平区委社工部认证的社区工作者需提供在职证明等材料。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下一步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于8月15日起在“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https://gongkaizhaokao.tsrcw.com)”打印《面试通知单》,请考生及时查阅,知悉面试要求、面试时间和地点等。
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教材为所报考学科初中八年级现行教材,幼师岗位说课教材为幼儿园中班现行教材;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
(五)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查询网站为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http://gongkaizhaokao.tsrcw.com)。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考人员自负。考生要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六、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唐山人才网(https://www.tsrc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如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拟聘教师岗位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岗人员根据岗位实际,由考生本人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时以抽签方式确定选择顺序。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3372320、0315-3372323(工作日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