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校简介
中共台州市委党校(台州行政学院)是中共台州市委培训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学校,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为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近年来,中共台州市委党校(台州行政学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要求,坚守党校初心,坚持党校姓党,锚定建设现代化红色学府示范党校目标,聚力“高质量培训、高水平服务、高效能治理、高素质队伍”,深化教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速干部教育培训提质扩量,着力打造科研咨政标志性成果,健全完善现代化后勤服务保障机制,引育并举建强党校人才队伍,不断强化数智驱动,深化全面从严治校,感恩奋进、团结协作、实干争先,谱写了台州党校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热忱欢迎优秀人才的加入,共创台州党校新辉煌。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招聘计划
因学科建设的需要,我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教师3名。具体为:
岗位 类别 |
专业类别 |
招聘 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职教师1 |
政治学类、当代中国史、中国近现代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专职教师2 |
政治学类、哲学类、法学类、社会学类、中国史类、心理学类 |
2 |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校工作,能吃苦耐劳;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1988年6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3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中共台州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tzswdx.gov.cn/,“公告公示”栏目);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在台州市委党校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专职教师1岗位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4日;专职教师2岗位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人员招满后,即通过中共台州市委党校网站公告停止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tzswdx@126.com,报名邮件主题和文件名为“报考岗位类别+所学专业+姓名”。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1份(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反映个人学术科研水平的论文论著(至少1篇)、业绩等证明资料。
4.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考试前需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硕士毕业生应在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录用。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录用。
所需专业要求是根据岗位特点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校(院)审核意见为准。
专职教师1岗位报考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专职教师2岗位的入围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三)考试形式
专职教师1岗位考试分为面试、科研能力考核、教学能力考核三部分,单项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评分。考试总成绩由科研能力考核和教学能力考核组成,科研能力考核分为科研成果评审和调研成果测评,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10%和20%;教学能力考核主要采取专题试讲的方式进行,占考试总成绩的70%。其中,面试70分以上(含)的进入科研能力考核和教学能力考核环节,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科研能力考核或教学能力考核单项成绩低于60分以下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专职教师2岗位考试采取材料审议、面谈和教学能力考核等
方式。不按校(院)的要求参加面谈的,视为放弃资格。教学能力考核以专题试讲的方式进行。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同时在党校网站公布考试结果。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考察着重了解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若体检、考察有任一项不合格或者在此过程中放弃应聘资格的,将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党校网站进行公示。
2.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提供校内人才周转房;符合人才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台州市相关人才政策,并按规定执行。
五、监督与咨询
(一)监督
中共台州市委党校(台州行政学院)机关纪委:0576-88589603。
(二)咨询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一江山大道9999号,中共台州市委党校(台州行政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576-88585086。
本公告由中共台州市委党校(台州行政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