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24-06-19【字体:小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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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是国家设立的中央级农业科研机构,是中国农业科学院直属的专业研究所之一(以下简称农经所),于1958年5月10日正式成立。农经所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专门从事农业经济研究的国家级公益性科研机构。主要任务是围绕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基础性、公益性、长期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研究,为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委制定农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为地方政府、涉农企业等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培养农业经济领域的高级人才,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编辑出版全国性的专业刊物《农业经济问题》和《农业技术经济》。同时,是中国农业经济学会和中国农业技术经济学会的挂靠单位。
近年来,农经所以创新工程全面实施和智库建设为契机,强化创新团队建设,根据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学科集群重点研究方向设置,组建了粮食安全与畜牧经济团队、技术经济与科技政策团队、农业农村现代化理论与政策团队、乡村治理与发展团队、财政金融创新与农村改革团队、国际农业经济与贸易团队、农业宏观战略研究团队、乡村规划理论与方法团队等8个创新团队,形成了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研究体系。同时,拥有“国家农业政策分析与决策支持系统重点开放实验室”“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政策顾问团”两大政策分析平台和农业规划与咨询技术服务平台,是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软科学研究基地,是中国农业科学院战略研究中心挂靠单位,承担中国农业发展战略研究院秘书处、中国农科院乡村振兴学院办公室等职能。
为加快建设一流学科和一流科研院所,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科英才”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农经所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现将本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年度拟引进高层次人才3—4人,具体岗位如下:
序号 |
创新团队 |
创新岗位 |
重点方向 |
岗位需求数量 |
人才层次 |
专业要求 |
1 |
技术经济与科技政策 |
科研骨干 |
农业技术经济理论 |
1-2 |
青年英才 |
经济学、管理学 |
2 |
财政金融创新与农村改革 |
科研骨干 |
农村财政与金融 |
1 |
青年英才 |
经济学、管理学 |
3 |
乡村治理与发展 |
科研骨干 |
乡村治理现代化 |
1 |
青年英才 |
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 |
(二)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德才兼备,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科学精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学科前沿发展动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研究方向符合研究所学科体系建设和科技创新工程科研团队需求,具有创新发展潜力。
2.全职在岗工作,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身心健康。
3.引进时非我院正式在编职工,引进后须全职在我所工作5年以上。
4.国内引进青年英才一般在高校、科研单位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主持过国家级课题,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在政策研究方面有突出成果或在相关研究方向的理论、方法、应用方面开展过系统性研究。海外引进青年英才应在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三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发表过高水平SCI/SSCI收录文章。
二、聘期待遇
(一)研究所聘用后享受的待遇和经费支持
1.聘用后,即成为“青年英才计划”所级入选者。入选期间,研究所根据工作需要为聘用人员配备科研经费,支持申请重大科研和国际合作项目,并在人员配置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2.享受编制内正式职工待遇,额外提供人才岗位补助5万-10万。
3.符合条件者,研究所按规定办理引进人才的户口调入和家属随迁工作,协助解决其子女入托和上学等生活问题。
(二)通过中国农业科学院择优支持评审后待遇和经费支持
引进人才到岗工作满1年后,参加中国农科院统一组织的择优支持评审,3年内共有2次申请机会。通过择优支持并公示无异议后,成为院农科英才“青年英才”,经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纳入“农科英才”工程管理办法,由院颁发入选证书,院、所两级提供相应支持:
(1)科研工作经费。根据工作需要,提供不少于50万-80万/年的科研工作经费,连续发放5年。
(2)享受编制内正式职工待遇,额外提供人才岗位补助15万-30万。
(3)住房保障。优先提供周转住房,为符合有关条件的农科英才申请租赁院周转房或申请最高为100万元的安家费补助。
(4)特别优秀的,可不受资历限制,直接聘任研究员岗位。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全年受理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发送报名材料(邮件主题设为“高层次人才应聘+姓名”)到招聘邮箱。
2.资格审查。人事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条件和研究所岗位需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并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
3.组织评审。采取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和现场答辩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
4.对拟聘人选进行体检和综合考察。
5.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所内公示5个工作日。
6.备案。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报中国农业科学院备案审核。
7.签订聘用合同。通过院备案审核后,研究所与拟聘人员签订相应聘用合同。
四、应聘材料
1.简历(应写明个人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参与科研情况、发表论文情况、获奖及其他成果情况等);
2.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证明、博士后相关证明、职称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3.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情况;重要获奖情况证明;主持课题、发表论文、著作的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反映应聘人员能力和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至少提供两封相关领域专家推荐信。
上述材料需先将电子版发送到招聘邮箱,面试时提交材料原件,研究所相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返还。
五、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均以院所有关管理规定为准;
2.简历投递时请注明应聘岗位;
3.人事部门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具体安排,应聘人员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4.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人事处
联系人:房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82106166,82109787
招聘邮箱:iaed@caas.cn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邮编:10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