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安徽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安徽省“双高计划”专业群培育单位、安徽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现有七渔河、岳家湖(在建)2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277亩。学校设6个学院、2个附属幼儿园,在校生6325人。
学校历史底蕴深厚,前身肇始于1907年的阜阳师范传习所,1914年更名为安徽省立第三师范学校,1934年重组为安徽省立颍州师范学校,1950年组建为阜阳师范学校,2015年2月成功实现办学层次升格,并正式更名为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现有教职工343人,专任教师288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10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73人,“双师型”教师116人。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结合学校实际,拟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8名(博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教学科研人员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第一批高层次人才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人才类别及待遇
(一)人才类别
人才类别详见《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才政策(摘要)》(附件2)。
(二)待遇标准
对于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学校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岗位补贴等,同时符合市级引才政策的,可申报市级引才生活补助,标准如下:
阜阳市引才政策 |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才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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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类型 |
生活补助 |
人才类别 |
安家费(万元)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岗位补助(合同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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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紧缺专业 |
一般专业 |
文 |
理 |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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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承担国家、省级和市级学科建设的正、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博士研究生等人才 |
按承担学科建设层次于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 1.5万元、1万元、5000元生活补助。 |
一类 |
一事一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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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职称 |
5000元/月, 发放3年 |
二类 |
120 |
100 |
8 |
10 |
20 |
每年享受专项补助1.5万元 |
副高职称 |
3000元/月, 发放3年 |
三类 |
100 |
80 |
6 |
8 |
16 |
每年享受专项补助1.5万元 |
博士 |
3000元/月, 发放3年 |
四类A |
90 |
70 |
6 |
8 |
16 |
每年享受专项补助1.5万元 |
四类B |
75 |
55 |
6 |
8 |
16 |
每年享受专项补助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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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C |
60 |
40 |
6 |
8 |
16 |
每年享受专项补助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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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 |
按上级有关人才政策兑现待遇 |
签订聘用合同3年内,三类人才校内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授标准发放,四类人才校内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副教授标准发放。对于招聘的人才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问题,学校将按照有关政策协助解决。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职位表中的“45周岁及以下”为“1979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学校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执行简化程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简历投递。
(一)简历投递
简历投递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24: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招聘资格审查表》(附件3),经本人签字确认并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fyyzrsc@126.com)。扫描件请以“姓名+岗位代码”方式命名。
(二)学校考核
由学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考核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采取面试、试讲(说课)或学术水平评审等方式灵活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学术水平、科研潜力、综合素质和学术道德等。
考核打分采用百分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以后的平均分,即为应聘人员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低于70分的人员,学校不予录用。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果成绩相同,所有评委评分总分高者(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优先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2.体检工作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5、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学校按相关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中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能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为保障学校师资队伍的相对稳定性,本次招聘人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以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为标准。
2.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六、纪律和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有关举报和申诉。对在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七、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人才招聘其他相关信息将陆续在我校官方网站上发布。
1、政策咨询:0558-2561106
2、监督举报:0558-2562556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报名期间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使用(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