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经过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现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
许树森 林奇源 林勋琦 郑泽麟 蔡文真 林博佳
黄洲锐 张锐盛 张铎强 纪 烁 王俊鑫 杨煊炜
杨炜雄 蔡旭东 林克贤 陈奕纯 洪钿生 罗俊国
王柏超 罗泽宇 李培龙 余彦霏 杨越灿 刘林旭
高炯旭 卢少伟 廖 锋 肖桂平 肖桂达 陈贵徳
李润昌 林晓媛 毛圭君 颜 萱 王思贞 纪 斯
纪玉基 何锐璇 吴子玄
二、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汕头市公安局反映(受理地点:汕头市黄河路88号,联系电话:0754-88964365,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三、汕头市公安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任的,将取消拟聘人员的聘任资格。公示期满,由市公安局委托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聘任对象签订劳动合同。
汕头市公安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