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福建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刘心荷同志符合招考职位的报名条件和回避规定,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若有疑议,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及时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4年7月23日至7月29日(五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电话 0591-86293925
招录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电话 0591-62026075
序号 |
单位及代码 |
职位及代码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 |
备注 |
1 |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03002) |
五级检察官助理 (01) |
刘心荷 |
女 |
030023103504419 |
华东师范大学 |
递补 |
应届毕业生 |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