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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平顺县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50名公告

来源:公考hub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9号)及《关于新增公益性岗位计划的通知》(长人社函〔2024〕9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在全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县共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0名。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平顺县户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志愿从事基层就业服务工作。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学历):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3.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4.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高校毕业生;

5.优先聘用监测户高校毕业生和财会专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6.曾经从事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7月24日

报名地点:平顺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

报名时需提供:

1、《平顺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1);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及《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2份(附件2、3);

3、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复印件;

5、按照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类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低保、残疾、就业创业证、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等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查。

报名咨询电话:0355-8899669

(二)招聘方式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双向选择招聘的方式,按照公开、公平、自主协商、双向选择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聘用人员。

(三)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县人社局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于10个工作日内与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并报县人社局备案。三年合同期结束后,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780元)(工资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五、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为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实行月考勤、年考核、淘汰制度。

六、监督检查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益性岗位人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岗位名额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

0355-8922108(县人社局办公室)

原标题:长治市平顺县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5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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