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滁州学院音乐学院教学管理需要,经学校会议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教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本科学历学位,专业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
3.热爱教育工作,沟通能力较强,有一定教务经验者优先;
4.有较强的信息技术运用能力,熟悉电脑操作,能够熟练应用office办公软件,对教学类软件有一定了解,有一定的摄影摄像和后期处理能力;
5.懂得网页、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推送、维护和后台操作。
二、聘用形式及待遇
1.聘用形式:劳务派遣。
2.待遇:具体待遇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
公布招聘岗位及相关信息,公告时间从2024年7月22日起至7月26日止。请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26日前将个人简历投递至指定邮箱251262355@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应聘岗位”,联系人:陆忠波,联系电话:15055003702。
2.简历筛选
2024年7月27日-28日音乐学院组织专人汇总筛选应聘人员简历,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考核。未接到电话通知的人员视为简历筛选不通过,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
接到通知的应聘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到琅琊校区综合楼二楼214室报到进行资格审查。报到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纸质简历1份。
4.统一考核
本次招聘根据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开展。考试主要采取实践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核流程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具体考核形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招聘工作要求,所有应聘人员均需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聘用的重要参考。
5.成绩与录用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合成规则为:最终成绩=实践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拟聘人选放弃,在保证人选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按最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坚持宁缺毋滥。
五、公示签约
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招聘录用的主要依据,报学校讨论研究同意后,在音乐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签约报到等相关手续。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考核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有关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学院招聘小组研究决定。
音乐学院
202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