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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红星西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公考hub     

新疆红星西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西建”)成立于2021年10月14日,是新疆红星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与西安建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0万元。公司是围绕新星市整体发展与建设规划,在区域综合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导入及资本运营等领域展开全面合作而设立的合作平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2个岗位,招聘人员2名。具体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新疆红星西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拓进取,工作业绩突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热爱本职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勤奋敬业,作风严谨;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有较为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市场竞争意识强;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曾有刑事犯罪记录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的其它情形。

(三)资格条件

详见《新疆红星西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能力测试(笔试、面试)、背景调查(实地考察)与体检、讨论决定、递补、决定拟聘人选及公示、聘用等,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师市政务网、十三师人力资源公众号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方法

1.报名时间:自2024年7月17日00:00至2024年7月23日24:00报名截止(以网上报名时间为准),为期7天;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电话和现场等方式。报名者可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十三师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平台查看下载相关资料。

3.报名要求:每一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按规定填写《新疆红星西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电子版形式上传)。报名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并按顺序排列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其他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及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报名所需提供资料发送至293511430@qq.com邮箱。(邮件主题标注“职位+姓名+手机号码”)。

4.联系方式:王先生 18302232327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按岗位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资格。经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进入笔试面试人选。工作人员将以邮件形式通知进入能力测试人员,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另行通知。

(四)招考流程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测试综合知识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答题时间60分钟。

2.面试。由面试评委组对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根据应聘职位,重点考核应聘者工作思路、专业知识技能、分析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包括应聘者陈述演讲、评委提问应聘人员答辩两个环节,每人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由评委针对应聘者的陈述和答辩情况进行评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考察对象人选。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权重,计算应聘人员最终得分,按照最终得分顺序排序,确定拟聘人选。

4.政审。根据选聘岗位需要,拟聘人选确定后,将对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档案核查或政审考察。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相关费用由拟录人员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递补。在体检环节之前,若有招聘人员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本次竞聘的,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招聘人员,体检环节应聘人员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

7.确定招聘人选。根据综合成绩,结合政审和体检情况,由公司决定聘用人选。

8.决定拟聘人选及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政审情况,综合考虑考察对象的各方面情况,由公司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十三师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9.报到上岗。拟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凭相关证明到红星西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综合与项目管理部报到。

(五)聘期及待遇

(一)此次通过招聘进入公司的新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才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二)新招聘员工按公司薪酬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六、其他

(一)对应聘者及其家属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报名,或者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公司研究决定。

新疆红星西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7日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