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级开发区,管辖面积26.61平方公里,为“一区五园”空间布局。其中,商河化工产业园于2019年1月经省政府认定为省级化工园区,规划面积7.77平方公里。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火炬济南环保节能材料与装备特色产业基地”“山东省最佳投资园区”“济南市工业互联网园区”“济南市绿色工业园区”“科创中国”(济南)试点园区、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等,获批建设省级“生态工业园区”,2023年12月商河化工产业园顺利获评较低安全风险评估D级化工园区。
根据开发区全员岗位聘任制有关规定,结合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化工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主办岗位聘任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身心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所需要的较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适应岗位需要,能够服从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安排;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化工相关专业,包括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化工安全工程、应用化学、涂料工程、精细化工、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能源化学工程)、材料类(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6月30日以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2024年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化工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主办岗位聘任制人员共计12人,招聘的岗位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化工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主办岗位聘任制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流程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he.gov.cn)发布公告及相关信息。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9:00—7月29日16:00
2.查询和初审时间:2024年7月25日11:00—7月30日16:00
3.招聘公告在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he.gov.cn)发布。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报名链接: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shanghehuagong/index.html#/index),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4.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5.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24年7月25日11:00—7月30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8月1日9:00—8月4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人员,于2024年8月1日16:00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shjjkfqdgw@jn.shandong.cn,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减免考务费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
6.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以直接通过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通讯畅通,若因提供联系信息错误或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未达到1:3的,开考比例降低至1:2,仍未达到1:2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笔试
笔试地点:以打印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时间:2024年8月4日9:00—11:00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等内容。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在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he.gov.cn)公布。
(四)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通知。
资格复审提交的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①有效身份证件;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③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前提供);④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⑤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面试前一天16点。
(五)面试
面试不再收取费用,面试时间、地点等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维逻辑、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在当次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六)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在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七)考察、档案审查及体检
可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支付。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提供《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报告》,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及党员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按照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全员岗位聘任制管理,执行商河经济开发区人事、薪酬管理制度,根据政策要求,参加企业职工保险。
岗位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期结束后,根据聘期内业绩考评情况予以续聘或解聘。拟聘用人员聘用后,在绩效考核中如被列入刚性淘汰名单的,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1.有关招聘所有事项信息将通过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he.gov.cn)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附件,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有关材料、反馈有关信息的,视为放弃。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计入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本次公开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名政策咨询:0531-82336009(党老师)
咨询时间:报名截止前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