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9〕35号)《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实施新时期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的通知》(桂教教师〔2021〕5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1〕16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做好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西籍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7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4年定向培养公费师范毕业生和农村小学全科教师毕业生考核和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
(一)考核人选
考核人选为田林县2024年定向培养公费师范毕业生和农村小学全科教师毕业生共8名,其中直属公费师范毕业生1名,农村小学全科教师毕业生7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核时间
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田林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三)考核要求
主管部门负责拟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对有违纪违法记录或有违背师德师风要求的,取消相应资格。同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特别是教师资格证的复核。考核中出现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拟聘用人员应向考核单位提供下列信息和材料,是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验证,要求拟聘用人员将材料装入纸质档案袋内,考核时提交考核组: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
3.毕业证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师资格复印件;
6.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的派出所出具的守法情况证明原件(须注明有无犯罪记录);
7.广西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协议书或广西新时期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复印件;
8.个人自传(包括个人从小学起的学习经历、实习实践、工作经历详细说明;家庭关系、兴趣特长、奖惩情况详细说明;诚信参考、遵纪守法,以及践行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情况详细说明,字数不少于1000字,落款手写签名);
9.个人工作总结或学习总结(不少于1000字,落款手写签名);
10.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鉴定,毕业鉴定须盖学校的公章,注明毕业学校、院系及辅导员的联系电话及详细地址(就业推荐表);
11.单位对个人的现实表现鉴定,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社区出具鉴定;
12.县教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体检
田林县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拟聘人员体检费用由本人自己支付,交通、食宿自行安排。
(一)体检人选
田林县2024年定向培养公费师范毕业生和农村小学全科教师毕业生8名中,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
(二)体检时间
体检于2024年8月10日前完成,具体体检时间由田林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2.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不合格的,不再择日安排进一步复检,体检结果以当日当场复检结论为准。
3.拟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接到体检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县教育局一周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再体检。在递补人选中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选。对同一岗位确无人选递补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4.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体检须知
1.考核合格后进入体检考生根据《体检通知书》要求,持《体检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一张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于体检当日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并统一前往体检。《体检通知书》由县教育局通知体检人员领取。
2.考生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将通讯工具统一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体检结束后方可取回。考生必须按时报到并统一前往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若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3.考生按分组进行体检,必须服从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秩序,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体检结束宣布解散后方可离开。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4.其他事项
(1)考生体检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自行到任一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视为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填写体检表时,按要求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栏,如故意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考生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体检表第1页的个人信息部分,除受检考生姓名、受检者签字、报考职位、工作单位(毕业院校)、身份证号不能填写外,其余的个人信息由受检考生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如实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三天避免吃油腻、高蛋白食物,避免大量饮酒,保持日常生活规律。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抽血前一晚不吃宵夜,抽血当天早上不吃早餐,抽血前48小时内不饮酒、不暴饮暴食、不剧烈运动。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视为体检不合格。胸部照片拍片时需暂除去检查部位的衣扣、佩玉、项链、小刀、锁匙、药膏、含有金属的文胸等外物,及需暂除去印有铁油图饰的衣服。建议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当天早上穿着尽量方便、简单。尿液取检注意取中段尿,避免影响检测结果。
三、考核体检纪律
在考核和体检中,应聘人员弄虚作假,将被取消其考核、体检资格和聘用资格,如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将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工作人员(含医院工作人员)要依法公正地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组织体检,如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776-7211485。
附件:田林县2024年定向培养公费师范毕业生和农村小学全科教师毕业生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xlsx
田林县教育局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