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徐闻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拟在徐闻县范围内选调一批工作人员到徐闻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及县委巡察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徐闻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一级科员岗位公务员7名及县委巡察办一级科员岗位公务员2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徐闻县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具备履行职责的基本条件;
2.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5.如有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审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7.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2025年1月前服务期满者,可参与本次选调,服务期满之后再办理调动手续)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7月23日(周六、日除外)。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二)报名地点:徐闻县纪委监委干部室(徐闻县庆东路9号,原地方公路局4楼),联系电话:0759-4879741,13542078766。
(三)报名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3.公务员登记表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4.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5.《徐闻县纪委监委招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自行在徐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网址:http://www.xuwen.gov.cn/);6.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7.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本人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及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申论),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照笔试分、面试分50%:50%的比例确定考生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初步考察人选。
笔试、面试时间及具体方式方法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一)初步考察。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谈话、查阅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经初步考察合格的,统一确定为实践考察人选。
(二)统一体检。统一组织实践考察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实践考察资格。
(三)实践考察。安排实践考察人选到县纪委监委及县委巡察机构试用3个月(以借调方式)。根据试用期表现,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选。
在考察、体检环节中如遇不合格或放弃选调资格的,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办理手续
拟选调人选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根据编制数及工作需要,按有关程序办理借调手续,试用3个月后如符合条件要求,则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徐闻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