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经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参加兴隆县2024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进入证件审核考生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核,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件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07月22日-0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1室(县政府一楼)
二、证件审核内容
此次证件审核工作由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生按《招聘公告》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
3.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因考入高校户口迁出至今仍未迁回的毕业生,须提供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考生户籍是外地但配偶为兴隆县户籍的考生还须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考生户籍是外地但父母、岳父母、公婆为兴隆县户籍的考生还须提供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
4.毕业证(须同时提供与毕业证内容相符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学位证书;
6、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7.报考“退役军人”岗位的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证》;
8.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招聘岗位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的须出具经工作单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工作学校(单位)确认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任教科目及任教起始时间等重要信息。
三、有关要求
1.如有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属实、与报考岗位不相符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
2.对于证件审核过程中出现岗位招聘数与证件审核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兴隆县第一中学岗位从最低合格分数线(98.48分),各乡镇中小学岗位从最低合格分数线(85.19分)以上的考生中分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按《兴隆县2024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有关要求执行,并由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通过证件审核考生及时关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
联系电话:0314—5052802.
附件:1、兴隆县2024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
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07月19日
附件:兴隆县2024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