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百花分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人员1名、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学专业,取得药士及以上资格。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7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的时间为:2024年7月3日至7月9日。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7月12日(9:00—12:0014:00-17:0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报名地点:清镇市百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清镇市红枫北街3号附40号)
5.联系电话:0851-82601836
6.报名所需资料: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提供原件审核,交复印件1份。个人简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测试
1.测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综合成绩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 6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40%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百分制)*40%),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不高于3:1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综合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
2.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测试地点:清镇市百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议室
4.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考试。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审查。如出现政审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六)聘前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百花分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七)录用
1.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拟录用的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到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延。
本次招聘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由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百花分院负责解释。
附件 报名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本 人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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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工作年限 |
身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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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婚姻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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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代码 |
最高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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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毕业院校 及专业 |
毕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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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资格证书、 执业证书 |
联系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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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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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及 工作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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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备注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