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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百花分院招聘合同制人员工作简章

来源: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4-07-19 14:55:51

根据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百花分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人员1名、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学专业,取得药士及以上资格。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7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的时间为:2024年7月3日至7月9日。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7月12日(9:00—12:0014:00-17:0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报名地点:清镇市百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清镇市红枫北街3号附40号)

5.联系电话:0851-82601836

6.报名所需资料: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提供原件审核,交复印件1份。个人简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测试

1.测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综合成绩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 6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40%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百分制)*40%),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不高于3:1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综合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

2.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测试地点:清镇市百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议室

4.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考试。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审查。如出现政审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六)聘前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百花分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七)录用

1.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拟录用的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到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延。

本次招聘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由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百花分院负责解释。

附件 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

面貌

出生年月

工作年限

身高

身份证号

婚姻

状况

报考岗位代码

最高

学历

最高学历毕业院校

及专业

毕业

时间

已取得资格证书、

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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