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健康资源创新研究院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7名非编工作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单位简介
重庆市健康资源创新研究院为市科技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予以财政保障。重庆市健康资源创新研究院主要职责是承担生物样本和数据资源的采集、保藏、管理和利用;开展前沿生命科学和重要疾病机理理论与技术创新研究;开展生物样本资源保藏基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研究。
单位地址:重庆市高新区金玥路313号。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综合管理岗1名,专业技术岗5名,驾驶员1名,具体岗位表及要求详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社会劣迹和违法犯罪记录,未参与非法组织;
4.满足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特别说明: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明确的执业(职业)资格证。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7.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参考人员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具体可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7月1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核、背景调查、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9日13:00至2024年7月23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法:本次只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登录重庆市健康资源创新研究院报名系统(进入报名系统链接:http://113.249.157.217:13628/exam-system-examinee/cqjk)。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须如实详尽填写报名登记表等相关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名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本次网上报名由招聘单位严格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成功。应聘者可在报名截止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二)打印准考证
应聘者于2024年7月24日9:00至7月24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题或专业题。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至少为3:1,若招聘职位相应报考人数未达到3:1报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若招聘名额无法递减,则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考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7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暂定于2024年7月26日通过重庆人才网(www.cqrc.net)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考生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材料包括:《重庆市健康资源创新研究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资格资质证书、荣誉证书、作品(含总结报告、设计方案、历史成果展示等资料)和体现能力素养方面的资料等;
3.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出现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面试比例不足3:1,则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4.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进行。
(五)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六)体检、人事档案审查及背景调查
1.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录用人选不按规定时限、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2.根据岗位招聘要求,拟录用人选需接受背景调查。
(七)录用
体检、人事背景调查合格后,按照用人单位相关程序,拟聘用人员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新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报到,如发出录用通知未按要求报到者,可取消其录用资格。新聘人员必须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一经发现虚报或伪造,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六、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有违反本公告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和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3-86833576
本公告由重庆市健康资源创新研究院负责解释。
重庆市健康资源创新研究院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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