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78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康复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是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安康市肿瘤医院。
医院编制床位950张,在职职工900余人。设有临床、医技和行政后勤科室65个,其中中、高级以上职称465人(高级职称152人),硕博士47人。拥有中组部“西部之光”访问学者2人,省特支计划人才1人,市级突出贡献专家4人,入选“安康市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市卫生领域“千名青年人才”10人,市科技领域“千名青年人才”2人。肿瘤内科获得陕西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儿科、普外科、骨科、烧伤科、耳鼻咽喉科、疼痛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11个专科获得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内分泌科、神经外科等2个科室获得市级重点专科培育项目;烧伤显微外科获批安康市专家服务基地。医院秉承“人才兴院、人才强院”的战略发展理念,注重全方位激活人才队伍潜能,全过程构建人才涵养机制,全面实施医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双百”人才工程,持续为医院高质量发展和上等升级注入强劲的“人才动能”。
近年来,医院陆续配备了GEPremier3.0T核磁等2台、飞利浦5M20大型“C”臂血管造影机2台、瓦里安UNIQUE直线加速器、飞利浦EPIQ7全身彩超、数字化乳腺摄影机、卡尔史托斯4K+荧光成像腹腔镜系统等4台、岛津大平板多功数字胃肠机、迈柯唯体外膜肺氧合装置(ECMO)等一批省内、国内先进和部分领先的医疗设备。是安康市癌症防治中心、安康市抗癌学会挂靠单位、安康市肿瘤专科联盟牵头单位、安康市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烧伤救治中心,是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烧伤专业委员会在安康设立的“烧伤创疡临床基地”。是全国“爱婴医院”、陕西省“百姓放心医院”、全省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安康市“价格诚信医院”、安康市医疗机构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安康市“平安单位”“无烟单位”,是安康市(县、区)医保、西安市医保,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厚德、博学、精医、为民”。医院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公益为导向,以廉洁行医、服务人民、健康安康为服务理念,坚定区域学科互补的医院发展定位,将努力创建成为优势专科突出、特色专科鲜明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将我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2.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和学位。
3.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专业及相关政策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安康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aksrmyy.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8:30-11:30,14:30-17:30,2024年7月23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在医院官网下载报名表,并按照应聘岗位的相关要求携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38号,安康市人民医院社区楼2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相应专业技术要求职称证书。报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要求:应聘者须保证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
5.两个同等对待: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待遇”政策的通知》(陕卫科教发〔2021〕66号)精神,本次招聘对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有住培合格证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按研究生硕士学位同等对待。有上述情况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医师规培合格证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医院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证件于报名时逐一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根据医院通知参加考试。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履历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及技能,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计算办法为:最低控制分数线=本次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标准,当应聘人数大于招聘计划3倍的,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小于或等于3倍时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所需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护理岗位增设实际操作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现场实践能力,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测试各占5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范围,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表现、社会信用记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递只补一次,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要求来院报到,办理入职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经考核合格的,纳入编制备案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要求
对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按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王老师0915-3368318,屈老师0915-3368317
监督电话: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915-3212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