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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新聘用人员报到公告

来源: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     2024-07-19 10:01:42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按照《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新聘用赖家铭等54名同志为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聘用人员名单见附件1)。现将新聘用人员报到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到时间

新聘用人员从即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前向各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报到联系方式见附件2)。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人员,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将于近期寄发调档函到新聘用人员人事档案所在单位。

二、报到地点

新聘用人员向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所属单位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或综合办公室报到。

报到前请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见附件2),咨询具体的报到时间、交通方式、住宿安排等事宜。

三、报到要求

(一)2024年应届毕业生、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

1.报到时应带齐: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证明、户口迁移证(如需转移户口)、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干部人事档案应由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档案管理单位通过机要渠道寄往用人单位。

2.有关户口接收地址、户口迁移证办理(如需转移户口)、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等事项请提前与各用人单位联系确认。

(二)社会在职人员、待业人员。

1.报到时应带齐: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英语证书证明、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还需开具行政关系介绍信(由人事管理部门出具)、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曾在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过的人员应提供是否享受福利分房证明和住房补贴发放情况证明。干部人事档案应由原档案管理单位通过机要渠道寄往用人单位。

2.社会在职人员、待业人员如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报到后由用人单位按地方人事部门的入户程序协助本人办理。

3.已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会在职人员,可向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咨询有关社会保险相关事宜。

4.新聘用人员在原单位已经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应在原单位办理暂停缴交,待报到后再将原住房公积金转入用人单位账户。

5.如人事档案由新聘用人员本人持有,请将人事档案移交人才服务机构代管,并将人才服务机构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及时告知用人单位以便办理调动手续。

6.毕业后工作满1年的应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未能提供的将按应届毕业生见习期标准核定工资福利待遇。

四、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新聘用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培训结果将与试用期考核挂钩。

五、联系方式

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020-89320780;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40号1112房;邮编:510235;电子邮箱:nhhbzxsyzp@163.com。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

附件:1.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新聘用人员名单

2.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报到联系方式

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

2024年7月19日

附件1.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新聘用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报到联系方式.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