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企财务岗位工作人员2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 |
人数 |
任职条件 |
成本核算岗位 |
2人 |
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9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财务财会类专业或具有5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抗压能力强,工作严谨负责,具有较好的语言沟通表达能力;有大型国企、化工企业、制造业财务工作经验或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者优先考虑,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五)具备招聘岗位表要求的任职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公告发布日期为准。
(六)招聘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到治安、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涉嫌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6.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线上同步进行。报名邮箱:xwxqhr@163.com,咨询电话:0518-82250658 (工作日9:00-17:30)。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19日—8月2日。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并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报名不成功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3.自报名截止一周后,如应聘人员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应致电咨询邮件送达及审核情况。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招聘报名表》和《报名信息简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相关证书等。并以附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及压缩包名称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3.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岗位胜任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仪容仪表等。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注意事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五、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徐圩新区党群工作部对成绩相同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可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后不再递补。
六、试用期考核
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期满考核“德、能、勤、绩、廉”及其日常工作表现,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按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予以解除聘用。
七、纪律监督
徐圩新区纪工委对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投诉举报电话:82256025。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预留通讯工具的畅通,若出现由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徐圩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