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宿迁市政府直属的国有投资公司,2010年1月启动市场化经营,注册资本金31亿元。集团布局金融服务、资本运营、资产管理、人才产业、酒店管理、殡葬服务、医疗事业等业务板块。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殡葬服务板块子公司总经理。
一、选聘岗位
(一)宿迁追思园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岗(按照职业经理人管理)
1.选聘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2)适宜男性;
(3)年龄50周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4)具有建筑行业工作经验15年及以上,同时具有墓园建设类单位经理层任职管理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24年7月31日);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选聘人数:1人
3.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根据集团党委和公司战略目标,制定和组织落实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业务发展计划,完成集团下达的各项经营管理指标;
(2)负责健全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体系,增强风险防控能力,根据事项分类决策定期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或提报集团党委会研究审议;
(3)围绕上级部门关于殡葬工作相关政策,负责推进落实“逝有所安”工程,主要包括全市公墓建设运营等;
(4)负责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主责主业,开展行业调研、政策研究,着力拓展公司业务板块,提升市场份额占比,有效兼顾公益属性和市场属性;
(5)负责公司专业技术团队和行政管理团队组建,包括人才引育、绩效考核等,推动公司干部人才队伍高质量建设;
(6)及时高效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宿迁永泽福寿园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岗(按照职业经理人管理)
1.选聘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殡葬专业;
(2)适宜男性;
(3)年龄45周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4)具有殡葬行业工作经验10年及以上,同时具有殡仪馆运营或殡葬服务经营类单位经理层任职管理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24年7月31日);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选聘人数:1人
3.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根据集团党委和公司战略目标,制定和组织落实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业务发展计划,完成集团下达的各项经营管理指标;
(2)负责健全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体系,保障合规经营;
(3)围绕上级部门关于殡葬工作相关政策,负责推进落实“逝有所安”工程,主要包括市级殡仪馆建设运营等;
(4)负责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主责主业,开展行业调研、政策研究,着力拓展公司业务板块,提升市场份额占比,有效兼顾公益属性和市场属性;
(5)负责公司专业技术团队和行政管理团队组建,包括人才引育、绩效考核等,推动公司干部人才队伍高质量建设;
(6)及时高效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认同企业文化,愿意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履行员工义务;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及正常履职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9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9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党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国家或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宿迁市国资委网站(http://sqgzw.suqian.gov.cn)、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qcy.com.cn)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次选聘岗位信息。
(二)邮箱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者下载并填写《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以下邮箱(sqcyfzjt_hr@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四、选聘程序
(一)适岗评价
选聘工作小组结合岗位需求,对应聘者进行适岗评价,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二)资格复审
根据适岗评价结果,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面试设置合格线60分,应聘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考察(背景调查)、公示和录用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将进行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二)考察(背景调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背景调查)。个人信用、违法犯罪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廉政鉴定书。考察(背景调查)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通过宿迁市国资委网站(http://sqgzw.suqian.gov.cn)、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qcy.com.cn)等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录用
拟录用人员根据岗位安排,按照规定程序履行聘任手续,原则上以三年为一个聘任期,按照职业经理人进行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做退出处理。
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1.选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录用等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选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2.本次选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请各位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3.在选聘各环节中,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尚未录用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除聘任手续。
七、咨询电话
在选聘各个环节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以下电话。
0527-81686997;81686106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执行选聘工作纪律,整个选聘工作接受宿迁市国资委、纪检监察机构及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27-81686101;84360015。
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