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2024年云梦县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等要求,现就云梦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体检、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由云梦县教育局组织,本次体检考察对象共159人,其中:新机制教师岗位30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114人、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15人(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
1.体检时间
2024年7月24日(星期三),体检对象于当日上午7:00报到,7:30开始体检。
2.体检集中地点
云梦县人民政府广场。
3.有关要求
(1)体检对象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对象需同时携带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的登记照片1张。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项目,费用自理。
(2)体检前日晚21:00后禁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早上禁食禁水。女性体检人员不要穿着带有金属饰品的连衣裙或内衣裤、不化妆、不穿连裤袜,不戴饰品。
(3)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并携带二甲及以上医院近期彩超报告。妊娠生产期考生暂不进行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的检查,但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妊娠生产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完成并合格后,再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公示可与同批次考生一并进行。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体检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云梦县教育局人事股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工作由云梦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按照国家统一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的相关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漏项、漏检,《体检表》在体检登记处现场统一领取。
(6)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核
考核采取函调形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对象应保持通讯畅通,提前向现工作单位、毕业学校或社区汇报考察事宜,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沟通,配合考察组做好相关工作)。在考核工作中请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人事档案;
2.《云梦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考核表》(附件2);
3.银行征信证明(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http://www.pbccrc.org.cn/下载打印,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4.全国法院被执行人综合查询结果(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5.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户籍当地的公安系统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生成并打印)。
6.亲笔撰写的个人自传。
考核时间:7月25日至8月1日。请考核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提交云梦县教育局人事股。考生在体检时到体检登记处领取《调档函》。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函[2023]1号)精神,考核期间,云梦县教育局将集中查询考核对象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和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若考核对象有从业禁止信息,县教育局将不予聘用,并告知考核对象不予聘用的理由和申请复查的权利。
因考生放弃或者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同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参加体检、考核(综合成绩并列者,取笔试分数高的考生,递补人员须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
咨询电话:云梦县教育局0712—4336172(4223868)
附件:
1.云梦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2.云梦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考核表。
云梦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