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公告相关规定,现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复审等相关情况,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省检察院汉江分院雇员体检人员为:
岗位1:杨茜、贺晓;
岗位2:张珂瑶、李勇刚、杨子鸣。
各基层院(仙桃、潜江、天门)体检公告由各基层院发布,请密切关注其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
二、体检具体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于7月22日(星期一)上午8:20到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集合(仙桃市沔洲大道29号)。需携带以下证件和物品:身份证、一寸登记照、体检费(约650元,医院需要现金支付)。上午8:30未签到的考生视为弃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考生需如实填报病史等相关信息。
3.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勿吃甜品水果和饮料,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即体检前一天晚上10点以后禁食禁水。
4.体检时应着装宽松,不宜佩带项链、耳环以及穿戴有金属装饰的衣服、连裤袜、连衣裙及长统靴,不化妆。体检当天请不要配戴隐形眼镜,自行准备框架眼镜。
5.哺乳期、怀孕或可能已经怀孕者,请务必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和招录单位工作人员,勿做妇科及放射科检查。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请告知医护人员,勿留取尿液标本,待月经干净三天以后携带身份证前往体检中心留取小便,留取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0:30)。
7.体检过程中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
8.体检必须完成所有定制项目,考生应配合医生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要漏检,否则无法出具体检报告。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完成,体检表需经体检中心工作人员核查、确认无漏检项目方可离开。
9.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的处理。
10.该职位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按照该职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 0728-3496821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
2024年7月19日
附件:省检察院汉江分院职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情况汇总表
本网站所转载内容的源网站以及涉及的相关单位及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发布网站所有者负责,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有侵权的行为,请及时与公考hub客服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并配合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