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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安局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通知

来源: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专栏     2024-07-18 18:00:52

经研究,南宁市公安局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定于7月20日上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打印准考证

2024年7月19日8时至7月19日24时,个人登录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用户中心下载准考证,自行打印,打印仅支持PC端。查询不到准考证信息的,即为笔试、体能测试或专业测试未通过。PC端登录方式,网上搜索南宁市公安局官网,进入辅警招聘栏目。手机端登录方式,微信进入“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号—微警互动—南宁辅警招聘。

二、面试时间

2024年7月20日上午8时开始。

三、面试地点

南宁市第二中学高中部智行楼一楼(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6号)。

四、乘车指南

考场附近停车位有限,建议应聘人员搭乘公共交通出行。乘坐地铁1号线在百花岭站下车后按照地图导航步行约1.3公里或者乘坐28路、56路、B127路、B128路公共汽车在二中凤岭校区站下车。应聘人员自驾车辆前往的,需按社会车辆停放管理要求将车辆停放在校外,学校不提供停车位。

五、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持纸质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参加面试。

(二)应聘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按照指引配合做好身份核验。面试开始后,迟到的应聘人员不得入场参加考试,并作缺考处理。

(三)应聘人员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应按照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

(四)未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行放弃应聘资格。

未尽事宜,请拨打电话咨询,咨询电话:4892804。

附件:应聘人员面试须知

南宁市公安局

2024年7月18日

附件

应聘人员面试须知

一、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其他规定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违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二、应聘人员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主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三、应聘人员不得穿着带有明显职业特点的职业装或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标记的饰物。

四、应聘人员要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按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前应聘人员必须进入候考室,未按时到达的应聘人员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五、应聘人员在进入候考室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在面试考场内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领取。严禁将手机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或面试室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六、应聘人员在候考过程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因特殊情况需出入候考室的,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监督。

七、应聘人员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室;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带出面试室。如有违反,给予本次面试成绩无效处理。

八、应聘人员在开始答题时需向考官报告“开始答题”,答题结束时报告“回答完毕”。到达规定时间,考生须停止答题。

九、应聘人员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不得要求考官解释题目。凡应聘人员透露本人个人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十、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室;由引导员带离面试室,引领到考后休息室等候公布面试成绩,等候期间服从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十一、应聘人员面试得分高于或等于60分的,为面试合格,低于60分的,为面试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十二、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或发现有其他舞弊行为的,按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