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国电投核能有限公司(简称“电投核能”)成立于2004年12月(原“中电投核电有限公司”),隶属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电投”),是国家电投核能投资和运营管理平台,肩负引领核电发展,奉献绿色能源的重要使命。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电投《深化战略合作协议》,电投核能于2022年4月正式迁址山东,主要负责国家电投集团国内外核动力厂的投资、生产运营、核安全、核应急等业务管理,核动力厂运营能力的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建设,对接外部资本市场,资产上市等。截至2024年6月,公司资产总额超过千亿元,平台参控股及管理企业21家。
电投核能立足山东、面向全国,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核电投资运营公司,打造“国和”系列技术品牌基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先进三代核能产业基地和中国核电第三极。
二、招聘需求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面向国家电投系统内、外公开招聘总法律顾问或副总法律顾问1人、法律专责1人。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等法律相关资格资质者优先;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熟悉法律和合规管理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合规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无遗传病史的;
4.(副)总法律顾问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法律专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需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6.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通过CET-4、CET-6者优先。
(二)经历要求
1.总法律顾问
系统内应聘:应具有担任相当于集团公司总部处长、高级主管(或二级单位部门正职、总监)职务1年及以上法治岗位任职经历。同层级正职岗位任职不足1年的,应具有担任相当于总部副处长、主管(或二级单位部门副职、副总监)职务累计5年及以上法治岗位任职经历。
系统外应聘:应具有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担任正处级及以上职务2年及以上法治岗位任职经历,正处级岗位任职不足2年的,应具有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累计5年及以上法治岗位任职经历;或具有担任法官、检察官1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担任过国有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10年及以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经历;其他类型企业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2.副总法律顾问
系统内应聘:应具有担任相当于集团公司总部副处长、主管(或二级单位部门副职、副总监)职务2年及以上法治岗位任职经历,未满2年的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和下一层级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且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工作不少于1年法治岗位任职经历。
系统外不招聘副总法律顾问岗位。
3.法律专责
具有5年及以上法律事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
(三)禁止应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投制度等规定的其他禁止性和回避情形;
2.曾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规定,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公职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形;
3.受司法机关或原单位纪检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原单位党纪、行政处分,尚处责任追究期内的;
5.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6.其他不符合要求,影响入职的情形。
四、招聘流程
简历投递→简历筛选→综合测评→半结构化面试→体检→综合审议→考察→发放录用通知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24:00。
2.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人员下载并填写《应聘简历模板》(见附件),发送至公司招聘邮箱spicnechr@spic.com.cn,邮件主题和附件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4.有关要求
除《应聘简历模板》外,应聘者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招聘邮箱: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论文或专著、培训及获奖证书、取得重大工作成果证书等。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对于任职年限和年龄计算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每名应聘者根据自身工作经历填报1个岗位。
2.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上传材料,并对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资格。
3.咨询电话:毕老师,0535-387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