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和平农场建于1952年,2020年12月实行公司制改革,更名为“广东农垦和平农场有限公司”。本部位于化州市中垌镇,农场本部内设综合部、社区部、党群部、资源部、财务部和生产经营部6个部门,下设5个作业区,30个生产队和2个直属单位。因农场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资格
(一)招聘岗位
综合部主办1人。
(二)年龄、学历、资历等条件
1.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10日之后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要求:法学类相关专业。
(三)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入选聘范围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被处理,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调查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7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到本公司党群部进行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茂名农垦信息网下载并填写《招聘报名表》,同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可采用扫描件或数码照片形式)发送到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毕业学校+专业”。
(3)报名材料:《广东农垦和平农场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
(4)报名方式二选一。
(二)资格审查
广东农垦和平农场有限公司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选,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其责任由考生自负。所有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农场公司根据实际组织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40%。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报名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分60%。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党群部将招聘人员笔试及面试综合结果进行汇总,提交公司党委进行研究,确定初步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需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排名从高到低递补。
(五)录用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
三、工作安排及薪酬待遇
1.符合条件被录用人员的待遇,按公司享受本部同等级别人员待遇。
2.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茂名市化州市中垌镇和平农场机关大楼党群部
联系电话:0668—7901826
电子邮箱:hpncrsk@163.com
五、其他事项
(一)凡取消聘用资格的,是否递补,由农场公司决定。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东农垦和平农场有限公司党群部负责解释。
六、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广东农垦和平农场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室
电话:0668-7901826